[Dec 27, 2005]
生物:演化大勝利--智慧設計論被判為偽科學
編輯 Gene 報導
美國聯邦法官以憲法規定禁止在公立學校傳教為由,判決賓州多佛學區的中學,不得以演化論之外的另一學說為名,在生物課中傳授智慧設計論。
美國聯邦地方法官John Jones III的判決,是美國基督教保守派的一大挫敗。他們一直希望各級學校能夠傳授智慧設計論並打擊演化論,他們在小布希總統競選連任時,扮演重要角色。可是Jones法官在長達139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在公立學校中,以演化論之替代學說為名傳授智慧設計(intelligent design)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政教分離」的原則。
由11位家長組成的原告宣稱,傳授智慧設計論既違憲又不符科學,且不應在中學的生物課中發生。這一場長達六週的訴訟,備受基督教保守派人士關切,他們希冀多佛學區經驗能推展到其他州。該案也是自1925年美國教師傳授演化論被訴後以來最受矚目的演化論相關訴訟,當年法院判決教授演化論的中學生物學老師John Scopes違反田納西州不得教導演化論的法律,該案也被戲稱為「猴子訴訟」(Monkey Trial)。
智慧設計論指稱,生物的構造太過複雜,不可能是隨機選擇的結果,而是不知名的智慧創造者所為。儘管美國主流科學界一再指出,智慧設計論不過是改頭換面的創造論(creationism),而最高法院已判決公立學校不得傳授創造論,但隨著宗教保守派近年在美國影響力增大,它依舊在部分地區不斷獲得市場。
2004年10月,賓州多佛學區率先打破禁忌,在生物課程中納入智慧設計論。九年級學生上生物課時,要讀到一份四段的聲明,宣稱演化論僅是一種理論,並非事實,且當中存有若干「缺陷」。該聲明鼓勵學生考慮其他生命起源的解釋,包括智慧設計論。
為此,來自八個學生家庭的11名家長和美國民權聯盟將學區告上了法庭。家長們指控多佛地區董事會這一作法是通過科學課來向學生灌輸宗教意識,家長們認為,董事會也違反了公立學校不得向學生傳教的憲法原則。
Jones法官於三年前被小布希總統任命聯邦法官,他是一位共和黨籍的基督徒。Jones法官表示,在審理此案的六週裡得出了壓倒性證據,證明智慧設計論純粹是一種宗教觀點,只是一種經過包裝改頭換面的創造論,而非科學理論。
Jones法官在判決書中嚴詞譴責多佛學區董事會的作法難以置信地愚蠢。判決書除了裁定智慧設計論屬於宗教非科學理論、講授這種理論違憲之外,還要求多佛學區董事會向家長們進行民事賠償並負擔訴訟費用。他認為多佛學區的師生不應被牽連至這場十足浪費金錢與人力資源的無益法律漩渦中。
這一判決不僅受到學生家長一方的歡迎,也得到美國科學界的支援。美國最大的科學團體——美國科學促進會表示,Jones法官的裁決讓他們深受感動,美國科學促進會希望這一判決能阻擊智慧設計論進入課堂的舉動。而敗訴的董事會則稱服從判決,不會上訴,因為主張智慧設計論的董事全數在11月的選舉中下台,而新上任的董事反對智慧設計論。
美國法律體系中,判例起到補充成文法的作用。因此,這一判決可能成為其他法庭面對智慧設計論以及類似創造論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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